日前,經玉溪市委批準,玉溪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玉溪農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董從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董從華喪失理想信念、背棄初心使命、毫無紀法意識。
●干擾證人作證,對抗組織審查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、監(jiān)督責任不力,給黨組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;
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送給的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煙、酒等禮品禮金,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、旅游等;
●在教師招聘中,利用職權違反規(guī)定為他人謀取利益;
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金,違規(guī)經商辦企業(yè),在經濟活動中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取利益,無償接受服務、使用勞務等;
●違反招投標法實施項目,造成不良影響;
●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在承攬工程、開展學生實習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。
董從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,并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涉嫌受賄犯罪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玉溪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玉溪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董從華開除黨籍處分;由玉溪市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